來源:中國金融網綜合
日前,深圳市發布通知明確小額貸款公司適用金融企業的稅收政策,這意味著深圳的小貸公司終于在稅收上獲得了金融企業的待遇,困擾小貸公司的定位不明、身份尷尬問題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緩解。
據深圳小貸行業人士介紹,由于小額貸款公司性質不明、身份地位不清的問題,使得小貸公司無法享受金融機構的稅收優惠待遇,不得在稅前扣除貸款損失準備金,也不得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23號公告的規定,將逾期90天的利息收入沖抵當期利息收入應納稅所得額,只能按照一般企業的辦法納稅。這已經嚴重制約小貸行業健康發展。
事實上,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融企業貸款損失資金準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融企業貸款利息收入確認問題的公告》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政策執行期限的通知》,這三個文件均適用于金融企業。
如今,隨著《深圳市關于支持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13]56號)的下發,通知中第十八條明確了小額貸款公司適用金融企業的稅收政策,進一步界定了小貸公司的性質,減輕了小貸公司稅負,有利于小貸公司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