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經濟網
中國經濟網編者按:打破傳統金融壟斷,大力發展民間資本進入金融市場,是未來我國的一項重要國策。然而在發展之初由于監管政策的不統一和部分缺失,使小額貸款公司面臨著十分尷尬甚至矛盾的境地。但與此同時,小貸行業內良莠不齊、風控不到位的現象也是致使管理層不能過分放開政策的主要因素。縱觀未來,小貸行業的發展還將在其提高自身經營水平和政策謹慎之中蹣跚前行。
小額貸款概念最早是由孟加拉國銀行家穆罕默德?尤努斯提出的,世界上最初的小額貸款指的是向小企業主發放少量貸款,被視為幫助窮人取得創業資金、打破世代貧窮的有效手段。資料顯示,我國自2005年開啟小額信貸公司試點以來,小額信貸公司數量從尚不足10家已經發展到目前的近6000家,區域遍及全國各省區,貸款余額達到5400億元。然而,就是這樣一個充滿極大發展空間的行業,在法律地位和身份定位上卻長時間處于尷尬境地。
小額貸款公司面臨的困境
目前,小額貸款政策由央行和銀監會聯合出臺,但在執行過程中,公司定性卻并不十分清晰——定性為金融機構,卻沒有金融許可證;定性為實體經濟,卻是做貨幣生意。此外,由于法律法規和制度的限制,目前監管部門還沒有將小額貸款公司列入金融企業范圍,小額貸款公司無法在稅收、融資成本、財政補貼和法律訴訟等方面,享有和農信社等金融機構同等的待遇。
在眾多小額貸款公司遇到的問題中,以下幾條在其實際經營工作中尤顯突出:
一、可貸資金“易出難進”。按照規定,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來源只有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不超過資本凈額50%的銀行融資,最大融資杠桿只有2倍左右,且在實際操作中,銀行融資難以獲得。
據無錫某小貸公司總經理介紹,他們公司擁有2億資本金,加上上年度利潤、銀行貸款等,企業貸款余額為2.55億元,但面對龐大的資金需求,公司還是感到自己壓力比較大。目前,除了留有小部分資金周轉外,其余的基本都貸出去了。由于小額貸款公司既不能向公眾吸收存款,也很難追加資本金,從其他金融機構融資也不能超過自有資金的50%,因此一旦自有資金放貸完畢,就會面臨“無米下鍋”的尷尬。
二、經營稅費負擔重,缺乏政策扶持。去年,國務院出臺“新36條”,提出對民間金融要一視同仁,財政部也就金融機構給農戶的貸款出臺了各種稅收優惠。但同樣面對“三農”的小額貸款公司卻無法享受。另外,由于我國并沒有明確其金融機構定位,而是按照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對待。出現了《指導意見》是金融機構管理部門制定、登記注冊在工商部門、監管又以各省級政府指定的部門為主的特殊發展模式,令其身份地位十分尷尬。而由于定位不明,小額貸款公司連一般金融機構的稅收政策都無法比照實施。
三、風險把控難。“農業發展受天氣、環境等各方面因素影響很大,純農業貸款風險尤其大。”萬源小額貸款公司的徐聰說,特別是一些小型養殖戶,幾乎沒有什么抗風險能力。面對天災,小貸公司秉承“信用再審查,寬容不良率”的原則,只要個人沒問題,農戶貸款不良率可放寬到30%。但無抵押物“信用貸款”使小額貸款公司的風險系數大為增加,多數貸款公司都提心吊膽。
而有些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者經營水平有限,信貸創新不足。簡單復制銀行貸款模式、財務報表混亂、風險控制制度缺乏或形同虛設、資金管理不嚴、客戶檔案不全等也都在困擾著我國小額貸款公司的長遠發展。
發展小貸行業還將以非公眾化為前提
然而在監管層眼中,保證公眾利益不受到侵害遠比小額貸款行業的發展速度要重要的多。此前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在出席會議時就曾談到,小額貸款公司是非公眾金融機構,其融資途徑不應當公眾化,不應該采用資產證券化、發融資債等面向小機構和社會的融資方式。
所謂非公眾性金融機構,一般認為,是指機構的融資方式是非公開的,對象也不針對普通機構和社會公眾。由于其融資方式具有非公眾性,故其潛在風險的外延性和擴散性大大降低,不至于傳導到社會公眾和產生整體的系統風險。
吳曉靈強調,玩自己的錢給他自由,玩公眾的錢就要對他監管。玩公眾的錢就有風險公眾化、擴散化的可能性。在具體監管制度上,凡是涉及社會公眾利益的都應該交給“一行三會”進行審慎監管。對于不涉及公眾利益的小額貸款公司,可采用非審慎監管,可以統一法規、分級監管,有利于打擊非法活動。
雖然這樣將影響小貸行業的整體發展速度,但吳曉靈也曾表示,至于優秀的小額貸款公司,轉為村鎮銀行及采用其他公眾化融資方式,則是需要在治理結構較為完善、風控體系較為成熟,能對公眾資金安全切實負好責任的基礎上進行的。
所以,盡管整體小額貸款市場的發展有目共睹,但不同小額貸款公司之間良莠不齊,市場仍處于發展初期。在非公眾的定位、非審慎監管以及現狀的條件下,對于小額貸款公司的現行融資政策,雖然尚需多方改進,但也是可以理解的。
謹慎發展同樣需要政策放寬
未來,隨著我國經濟增長方式的轉型與升級,中小微企業的數量和融資需求將會繼續飛速增長,小額貸款公司無疑讓大量處在金融業灰色地帶的民間資本能名正言順地進入金融領域,也為民間資金建立了直接的“供需通道”。在此背景下,眾多業內人士還是希望在小貸公司提高自身經營水平的同時,政策上也能適當予以支持和放寬,這樣才能促進小貸行業更好更快的發展。對此,業界呼吁在以下幾個方面希望能夠盡快得到政策支持。
(一)盡快還原小貸公司的金融機構屬性
小額貸款公司是介于正規金融機構與民間借貸資本之間的一種新型金融制度安排,然而其法律地位尚不明確。建議相關部門盡快出臺相關法律法規文件,明確小額貸款公司的身份和法律定位,以準金融機構的性質來定義小額貸款公司,明確降低其經營成本,使其享受到與金融機構類似的待遇,減少前進阻力。同時盡快建立地方與中央相關部門的即時信息溝通機制,明確小額貸款公司在全國范圍內的統一監管主體,明確這一主管部門的監管責任,建立系統有效的監管框架。
(二)減輕小貸公司經營負擔與資金成本
小額貸款公司屬于新型服務型工商企業,但其與涉農金融機構一樣承擔了服務“三農”、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的責任,對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有著極大的社會效應,理應享受與其他金融機構同樣的稅收優惠政策。
建議財政和稅務部門聯合制定具體的扶持政策,在稅費方面對小額貸款公司的征收可參照農村信用社改革時的優惠政策,按營業稅3%、所得稅在一定年限內減半征收,同時地方財政可以建立相應的退稅機制予以扶持;對小額貸款公司獲得銀行融資的利率,建議按照同業拆借利率,或介于同業拆借利率和貸款利率之間,向商業銀行融資;另外建議對微利企業和支農的小額貸款納入財政貼息范圍,享受金融機構關于中小企業風險補償標準的同等待遇,減低或者免除在貸款過程中涉及的抵押、擔保、評估和公證等相關費用,提高小額貸款公司抗風險能力。
(三)適度拓寬小貸公司融資渠道
“相比擔保公司的10倍杠桿,小額貸款公司只有兩倍,這不夠,我認為小貸公司的融資杠桿可以放到10倍。”深圳市證大速貸小額貸款公司總經理劉京湘表示。目前小貸公司融資不能超過資本金的50%,合作銀行不能超過2家,這都對其發展形成限制,建議放寬小貸公司的融資限制。對此,中國人民銀行研究生部黨組書記焦瑾璞也曾建議,在融資杠桿率上,應該放寬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比例,當前小貸公司在銀行融資額度的比例為注冊資本金的0.5倍,注冊資本與融入資金的比例應適當提高到1:1或者是1:2。
另外,還應放開對小額信貸公司的地域限制,做得好的小貸公司可以發全國性的牌照,轉成全國性的金融公司。在創新融資方式上,應允許區域小貸公司聯合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集合票據。
總之,小貸行業是影響我國中小微型企業活躍與否的重要條件,也是打通民間資本和民營經濟的重要渠道,雖然監管層對小貸行業風險大眾化的擔憂很有必要,但也需要在規范行業發展的同時進行一定的鼓勵與推動。否則,如果一味的因為防范風險就擱置其發展,勢必將影響改變經濟增長方式這個大任務,進而錯失讓我國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重大機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