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上海小貸協會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本市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本市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8月9日
本市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67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盡快把《指導意見》落到實處,更好地發揮金融在支持上海創新驅動、轉型發展中的作用,抓出實效,努力維護上海經濟平穩運行格局,促進上海經濟轉型升級,推動上海金融業進一步發展。
二、具體要求
(一)緊密結合上海實際。為體現區域經濟特點,在工作內容上,要結合本市實際,選擇與上海經濟發展密切相關的項目,形成具體化、定量化、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并予重點推進。
(二)積極主動作為。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根據《指導意見》關于國家對口部委工作任務分工以及本實施方案的安排,主動承擔相應責任,提早謀劃、盡早推進。同時,要主動與國家對口部委對接,積極跟蹤政策動態,推進各項政策在本市及時、有效落實。
(三)加強分工合作。為更好地發揮金融政策、財政政策和產業政策的協同作用,明確每項工作的牽頭部門、參加部門(詳見附件)。牽頭部門總體負責工作推進,包括制定工作方案,落實工作分工,建立與參加部門共同推進工作的機制,協調及解決工作推進中碰到的問題和困難。參加部門負責把本部門的工作落實好,并積極配合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分類推進措施
《指導意見》涉及金融政策、財政政策、產業政策,從充分利用好各項政策和資源出發,將貫徹《指導意見》具體工作分為三類。
一是對接類,即目前不存在政策障礙,要梳理具體需求、加大對接力度的工作。產業管理部門與金融管理部門要建立常態的工作對接機制,定期溝通信息,及時掌握資金供需變動趨向,突出重點項目、領域與行業對金融資源的需求帶動作用,聚焦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需求的可獲得性,組織金融機構開展對接。
二是政策完善類,即對已出臺的地方政策,根據《指導意見》部署繼續完善的工作。政策制定部門要根據《指導意見》,結合當前新形勢、新要求,總結分析政策執行過程中的經驗和問題,及時修訂完善政策,加大政策促進、政策落實及政策之間相互協同的力度,充分發揮政策的引導和促進作用。
三是改革創新類,即對《指導意見》中提出的改革創新內容,在國家有關部委尚沒有出臺具體實施細則或明確操作路徑的情況下,積極爭取先行先試的工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主動與國家部委溝通,并結合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要求,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提出具有上海特點的方案和操作辦法,爭取在上海先行先試,使國家金融改革、開放、創新的有關部署在上海最先落地。
四、實施情況督查
由市政府辦公廳負責對本實施方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督查,并定期向市政府報告工作推進情況。由市政府辦公廳、市金融辦和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銀監局、上海證監局、上海保監局負責對本實施方案的實施效果進行總結與后評估,以促進金融更好地支持本市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 |